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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长三角区域大事记

媒体:原创  作者:邓立丽
发布:区域管理员

2009-4-26 13:35:27

3月16日长三角16个城市的港口管理部门齐聚宁波,研究通过了长三角港口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对宁波提出的“港口经营市场监管和退出机制”课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准备今年联合开展长三角区域内港口经营市场执法大检查活动,相互交流现场执法经验,探索共同监管市场的有效举措。今后,长三角港口市场监管小组将联合区域内各港口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和探索市场监管问题。 
 
3月27日《沪渝川三省市口岸大通关合作框架协议》、《沪渝川内支线运输合作备忘录》、《成都至上海集装箱“五定”班列合作协议》和《沪渝电子口岸信息平台战略合作协议书》等重庆、四川、上海三地口岸“大通关”系列实质性合作协议在山城重庆签署。重庆市副市长刘学普、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乔仁毅、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禹鹏出席签约仪式并分别讲话。
 
4月2日温家定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会议讨论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强调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着力调整产业结构与工业布局,加强工业点源、农村面源、城镇污水以及内源污染治理,加强生态修复,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努力恢复太湖山青水美的自然风貌,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切实保障,为全国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益经验。 
 
4月2日连接苏州和南通之间的苏通大桥试通车,南通正式进入上海一小时都市圈。
 
4月7日江浙沪三地科技管理部门在南通召开会议,全面部署长三角近期科技合作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根据江浙沪三地党政主要领导2007年底共同商定的长三角六大专题调研工作要求,启动实施长三角科技创新政策专题调研工作,由三地科技厅(委)共同组建联合调研组,通过调研国家科技创新大会后各地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情况,为国家推动区域发展和三地开展联合攻关提供决策建议;二是通过了《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进一步明确了科技合作三年发展目标,为进一步提高长三角区域科技合作创新能力,实现长三角率先发展奠定了行动指南。
 
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上海、江苏、浙江一市两省政府在南京共同召开“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探讨进一步推进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时签署共建“信用长三角”合作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上海总部主任苏宁,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出席会议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5月1日杭州湾跨海大桥试运营通车。杭州湾跨海大桥北起嘉兴市海盐,跨越杭州湾海域,止于宁波市慈溪,全长36公里,是目前世界上已建成和在建中的最长跨海大桥。
 
6月2日无锡市政府与上海世博局签署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工作方案,无锡将申办“新能源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和城市发展”、“城市与农村文化的和谐发展”等主题论坛,举办以“世博在上海、休闲在无锡”为主题的“体验无锡”城市和谐休闲之旅等系列活动,还将积极参与“江苏周”无锡文化活动,充分展示江南地域的人文特质和文化魅力,展示无锡对城市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等。
 
6月11日长三角美术馆协作会议召开,来自苏、浙、沪三地15家美术馆代表参加。会上签署了《长三角美术馆合作协议》,达成五点意向:定期举办长三角美术馆协作会议和交流展览;不定期开展双边或多边共同举办的学术讲座和人员培训;加强藏品研究、借展等馆际合作;加强各馆之间出版物、展览资讯及其他信息的交流;共同组团开展国内外学术、展览等业务交流活动。
 
7月6日,《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的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上海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出席仪式,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和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在协议上签字并致辞。按照这个部市合作协议,商务部和上海市将共同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全面提升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并带动和促进长三角地区服务贸易的整体发展。商务部和上海市将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为上海发展服务贸易出谋划策,提供政策指导,制定未来5到10年上海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综合评价体系,联合出台《关于促进上海市服务贸易全面发展的若干意见》,探索制定有关新政策在上海先行先试。双方还将共同鼓励专业协会的发展,培养专门人才,培育知名展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海内外服务贸易活动等。
 
7月8号,南通在上海举办接轨上海人才工作汇报暨人才环境说明会,沪通两地签署人才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明确,两地将以已有合作通道为基础,推动人才工作更加全面、深入、务实地接轨上海、融入上海,实现双方人才工作联动、互通、共赢。当天,丁兴标等4位沪上专家还受聘担任南通人才工作高级顾问。
 
7月28日长三角16个城市港口管理部门代表日前齐聚南通,围绕港口安全和环保主题,共议对策措施。针对区域内港口环保设施不配套、防范抵御事故灾害能力不足,以及港口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等多种因素制约,长三角16个城市建立了港口安全与环保合作机制和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区域港口安全、环保工作动态,展开紧密合作,共同推广先进成熟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8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在进一步推进长三角改革开放中重点抓好十项工作,即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面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建设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构建完备的城镇体系,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大力推进自主创新,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积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增强区域发展支撑能力;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全面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推进重大改革试验,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8月26日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省长王三运率领的党政代表团赴江苏考察访问。两省在南京举行了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共商深化苏皖合作,推动两地共同发展。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陪同考察并出席了座谈会。
 
9月5日无锡市13个行业协(商)会和上海的18个行业协(商)会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将在行业规范和标准上实现互补互通。两市行业协(商)会间确立“两统一,双互认”合作关系,即统一行业标准,统一行业规范;互认会员资质,互认市场准入资格。
 
9月16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扩容(从16市至2省1市)和发展格局(Z字形-四边形-网络式)将是《意见》出台后长三角经济圈两个最重要的变化。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结构,把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亚太重要的国际门户,是未来长三角地区的重要奋斗目标。
 
9月27日宁波召开的2008长三角旅游城市高峰论坛上,来自上海、南京、杭州等长三角25个城市的旅游专业人士齐聚一堂,共话“同城时代”的旅游营销和合作发展,签署宁波宣言,承诺共同打造“长三角黄金旅游圈”,鼓励区域内的旅游企业开展多层次的合作。
 
10月13日江浙沪两省一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在上海签署《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关于长三角社区教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长三角将建立起社区教育网络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和合作组织,三地将在教育管理者与教师培训方面加强合作,并组建考察团。长三角社区教育发展论坛的举办也将从明年起从一年一次改为两年一次,期间三地将不定期的组织小型交流,促进终身教育的推广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10月20日,新华社金融信息平台上海总部昨天正式落户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新华社金融信息平台是以终端形式为经济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参与国内外债券、外汇、股票、黄金、期货和产权等交易,提供集实时资讯、行情报价、历史数据、研究工具、分析模型于一体的金融信息综合服务系统。根据新华社和上海市政府签署的《备忘录》,双方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和拓宽合作领域,共同推进金融信息平台上海总部建设,以有效采集和权威发布上海财经资讯,支持和推动上海“四个中心”建设。
 
10月25日,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政法委围绕共创平安、稳定、和谐的长三角地区这一主题,在南京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地区政法综治工作协作交流框架协议》。协作交流领域包括八个方面: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建立长三角区域矛盾排查化解协调机制;流动人口管理,建立三地人口管理网络平台和流动人口共管机制;平安创建,建立三地警务协作机制;司法协作,建立三地法律适用的统一协调、预防、查办职务犯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涉外商事审判,以及异地送达、执行工作、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司法行政,简化律师跨省(市)流动程序,建立区域法律服务协作网络;信息化建设,加强区域政法综治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等。三地设立协作交流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三地协作交流日常工作。
 
11月8日2008“接轨上海”嘉善论坛在嘉善举行。该论坛围绕“打造主动接轨上海前沿高地”这个主题,探讨了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举办对周边地区经济影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等课题。吴江、太仓、松江、金山、绍兴、慈溪、平湖、嘉善等8县(市、区)签订了长三角区域“发展与改革”合作会议框架协议。本次论坛由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办公室、浙江省沪苏浙合作与发展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和中共嘉善县委、嘉善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12月13日长江三角洲城市发展论坛在苏州举行。论坛以江苏和苏州改革开放30年实践经验为蓝本,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对长三角区域城市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研判,构建长三角地区城市间交流与合作平台,推进长江三角洲发展。
 
11月13,上海与中部六省口岸大通关合作第三次联席会议暨湘沪口岸大通关合作签约仪式在长沙举行。湘沪两地口岸系统16个单位联合签署了《湘沪口岸大通关合作协议》。协议涉及两地海关、铁路、港口、航空等多方面的深度合作。如即将开通湖南港口至上海港“五定班轮”(定点、定线、定船、定时、定价),湖南至上海“五定班列”。
 
12月15日苏浙沪两省一市共同签订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2009-2010年)》。从明年起,长三角将分别在水体、发电厂、尾气等领域统一行动,开展污染治理合作。长三角地区将逐步推进统一的污水处理费和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大力推行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制度,在太湖流域先行开展COD排放指标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2009年,两省一市分别选择一个县(市)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在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长三角地区将共同实施一批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态清淤、网围养殖清理等重点治污工程,切实加强太浦河、吴淞江、淀山湖、江南运河、笤溪等跨界河流的综合整治,建立蓝藻预警和打捞机制,促进太湖水质的根本好转。
 
12月15日至16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宁波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罗志军,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出席会议。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三运应邀出席会议。会议围绕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流了三省一市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政策措施,讨论通过了《长三角地区贯彻国务院<指导意见>共同推进若干重要事项的意见》,商议了区域合作机制框架和新一轮重点合作专题,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努力保持长三角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议强调,要深化区域合作,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以市场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和完善“三级运作、统分统合、务实高效”的区域合作长效机制。要以交通、能源、信息、科技、环保、信用、社保、金融、涉外服务、工商管理为重点,深化合作课题研究。要引导和构筑一批区域合作交流平台,不断增强长三角地区的活力和影响。
 
12月25日由上海银行主办的第一届长三角城市商业银行联席会议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总部位于长三角地区的江苏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等14家城商行代表及徽商银行代表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围绕“加快推进区域金融合作,共同应对金融风险挑战”的主题展开研讨,与会城商行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城市商业银行加强战略合作,应对金融风险备忘录》。
 
[1]邓立丽:上海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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