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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天津规划:以滨海为重点,建北方经济中心
媒体:<经济博览>2006年8月10日 作者:圣佳力
发布:区域管理员
2006-8-18 10:39:54
国务院已批复同意修编后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批复指出,天津市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以滨海新区的发展为重点,不断增强城市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将天津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国务院对天津市政府的批复强调,天津市的规划建设要注意与京津冀地区发展规划的协调,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特别要注意加强与北京市的协调,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提高为首都、环渤海以及北方地区服务的功能。要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对于振兴环渤海区域经济的重要作用,增强和完善滨海新区为区域经济服务的综合功能。将滨海新区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以及宜居生态型新城区。1997年,国务院第一次将天津市称作“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这个称呼跟随了天津10年,直到今年3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一次将天津定位为北方经济中心。此次规划的被批复,更是进一步在法定文件上确立了这一定位。分析员认为,北京和天津一直是环渤海经济区域的“双子星座”,国务院将北京定位为政治文化中心之后,天津已承担起北方经济中心的历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