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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成都获准设立“新特区”

媒体:《经济博览》2007-06-11  作者:圣佳力
发布:区域管理员

2007-6-12 13:19:4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中国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快中西部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家发改委要求重庆市和成都市要从两市实际出发,根据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两市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为推动全国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关人士认为,国务院批准在成渝两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国家推动中西部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广东深圳、上海浦东、天津滨海三大经济改革试验区都在东部沿海地区,以此带动了东部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中西部地区是中国相对不发达地区,在中西部选择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特大中心城市设立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重大政策措施先行试点,突显了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快中西部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心。据介绍,重庆市还将在全市范围内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户籍制度、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公共财政制度、农村金融制度、行政体制等改革。成都市下一步将重点在统筹城乡规划、建立城乡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管理体制、建立城乡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健全基层自治组织、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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