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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山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媒体:区域经济  作者:经济博览
发布:区域管理员

2009-8-19 8:37:11

 

《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日前获国务院批准,批复指出,山东省地处我国对外开放前沿地带,是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沟通我国北方海陆的重要通道,也是国家重要的农业大省和矿产资源大省,土地利用率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济青沿线及半岛地区要加强农业发展,加快山丘地区综合治理,调控建设用地,控制城市无序扩张,减少工矿和农村建设用地,适当扩大城市公共用地和绿色生态用地,优化城镇空间布局,节约集约用地,逐步降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积极防治海水入侵和土地污染。鲁南地区要加大现有耕地保护力度,合理安排工业用地,稳妥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扩大生态建设用地。黄河三角洲地区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未利用地,增加耕地面积,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鲁西平原地区要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省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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