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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说“不”:我国区域发展思路发生划时代调整
媒体:<经济博览>2006年3月10日 作者:圣佳力
发布:区域管理员
2006-5-22 12:16:16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目前正在审议“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在草案中,中国首次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这是中国在谋划区域发展方面制定的全新政策思路,根据不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其中,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重要水源涵养地、水土保持地、风沙固防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以及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等,将被列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生态主体功能区,它们几乎会存在于全国每一个省份,立足保护和修复。根据国家发改委官员的思路,这属于“约束性”发展指标,必须要完成。有关人士指出,这是中国首次在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了‘不’的区域发展理念,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据了解,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主要按照行政区来划定所谓“经济区域”,“大一统”、“一刀切”式地单一强调各区内GDP增长的“是”,而忽视自然资源、环境禀赋承载能力的“不”。几乎不加节制地盲目开发,使中国付出了沉重的生态代价和资源浪费,在许多地方出现了“贫困化”的经济增长。